聖約翰技大學 諮商實習管理辦法

 

 

93317日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 

一、實施目的

1.提供諮商輔導之實習環境,培訓諮商輔導人員。

2.充實本校諮商輔導人力,協助推展諮商輔導工作。

二、甄選資格

1.國內外諮商輔導及心理等相關研究所在學滿三學期之研究生。

2.全職實習生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,符合諮商心理師之規定者。

三、甄選方式

1.以郵寄個人履歷資料、實習計畫,並檢附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參加甄選。

2.全職實習生甄選於每年五月中旬開始收件,六月底完成甄選。

3.兼職實習生於每學期開學前完成甄選。

四、實習時間

1.全職實習:實習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,依本校行政人員上班時間之規定出席到校,每週以到校四天為原則。

2.兼職實習:實習時間為每學期第一週起至第十八週止,每週實習時數為至少八小時。

五、實習內容

1.個別諮商

2.心理測驗

3.團體諮商

4.輔導義工訓練

5.心理衛生推廣相關業務

6.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

六、實習者之義務

1.遵守諮商輔導倫理守則。

2.參與個案研討、輔導工作實務研討等相關會議。

3.接受實習單位之行政督導及諮商專業督導。

4.每學期末應繳交實習心得報告一篇。

七、實習單位職責

1.提供行政督導及諮商專業督導,督導時數以符合心理師法之規定為原則。

2.提供實習期間必要之相關訓練及適當之軟硬體設備。

3.實習期滿合格者頒予實習證明書。

八、本辦法未詳列之相關權利義務,以符合心理師法之規定為原則。

九、本辦法經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服務時間:週一~週五8:00-17:00(每週週一.雙數週週三延長至21:00) 地點:德輔樓2樓
電話:(02)28013131#6880~6889 傳真:(02)28011700 E-mail:stcenter@mail.sju.edu.tw